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

「修」什麼「行」?「修」誰的「行」?

前陣子,一位北部的朋友告訴我,他在一間專賣新時代書籍和心靈音樂的老字號店家目睹一件事:一位莫約四十來歲、穿著得體的男性顧客進入店內,要求購買某張冥想音樂CD。因為店家本身對音樂並非特別在行,一時間並不知道他問的是哪張,便請他再說明。那位男顧客隨即不耐煩的,以吆喝兼指責的口氣回答:「我不知道,(某)老師說(某課程)的冥想要用的啦!他說在國外網站上看到,你們這邊應該會有!」在雙方無法得出結論的情形下,那位顧客帶著一臉不悅,兩手空空的離開。

這不禁讓我想到,在「靈性教練」課程中,學員們最常提出的問題:
上了許多成長課程,但究竟要如何將「靈性」落實在生活中?
這是所有的成長課程、靈修工作坊,甚至組織性的宗教團體都該自問的好問題。
感謝方智、生命潛能等出版社,以及許多人十多年來的努力,將西方新時代的思想帶入國內。十多年來,由於大環境的改變,國人對相關領域接受度提昇,也越來越多人願意投入自我的探索,心靈成長、靈修領域或許還稱不上繁榮,卻也蔚為一股小風潮-尤其在中北部一些生活步調匆忙,壓力較大的都會區-因此,對於「光體」、「高靈的訊息」這類名詞和概念並不陌生,也多聽過「奧修」「賽斯資料」「克里希納慕提」「歐林」「與神對話」等等重要人物與作品。
然而,課上了,書也看了,但一回到日常生活中,卻似乎什麼也沒變;光與愛、慈悲、尊重…等等,似乎還是只能留在課堂和書本中,如同國內大部分人的成長經驗:學校教的理論,和現實生活的應用,是兩回事。
個人認為,靈修、靈性成長,是為了探索內在神性、自我覺察,然後瞭解到宇宙萬物實為一個整體,而每個人都是共同創造者,進而負起創造之責,將世界推向更好的發展。由此可知,新時代的「修」,其最終目的是要實際用於生活。若無法實際運用,各個法門就只能活躍於哲學的思辨,而無益於世界;課程與書籍,也只能扮演心靈避風港的角色,讓人稍事休憩後,再回到氣候惡劣的世界。
或許我們應該從自己做起,負起「共同創造」之責,而不是再次將「權力」寄託給外在的老師、書籍和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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